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陕师院教〔2017〕90 号),学校决定对 2018 年度立项校级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 2017 年及以前立项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检查、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对项目检查、验收,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的、客观的评价,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工作时间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0 日
三、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8 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检查程序
1.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参加研究的情况、教学改革实践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2. 中期检查工作由项目所属院(系)、部门组织,院长(系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所属单位须组织教学委员会或专家组以专题检查会的形式进行检查。
3. 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A4 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4. 各项目所属单位要仔细审阅《中期报告》,汇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附件 1),并形成中期检查情况报告(含具体时间、地点、专家信息、项目名称与项目主持人等信息)。中期检查材料须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科(行政办公楼教学科 114 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iaowuchujiaoxueke@126.com(电子文档集合为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单位
名称+2018 年度教改中期检查”)。
5. 学校将在审核各院系、部门上报材料基础上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备案。
三、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7 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验收程序
1.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由所在院系按照既定目标任务进行统一结题;招标项目和教学管理部门人员立项项目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由教务处进行统一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单位申请教改项目结题并提供项目过程性材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它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2. 项目所在单位接受结题相关材料后,组织不少于 5名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召开评审会议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将结题验收情况报教务处审核。验收不合格项目需由项目主持人提交整改方案,并在一年以内再次进行结题验收。
4. 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需由项目主持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教务处审批后可延期结题,项目延长时限最多为一年。
5. 验收合格项目成果须由项目所在单位汇编成册(A4 纸双面大小,白色铜版纸封面,胶装,封面样式见附件 3),与教改项目过程性材料(A4 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结题验收情况报告(含具体时间、地点、专家信息、项目名称与项目主持人等信息)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附件 2),于 4 月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一同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jiaowuchujiaoxueke@126.com;所有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项目编号-负责人-所在单位”)。
6. 教务处将依据各相关单位上报材料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项目所在单位报送结果,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为合格项目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四、工作要求
1.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我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强化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推进我校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优质、高效完成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 逾期不提交《中期报告》,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调整项目内容及计划的项目,学校将研究决定是否允许该项目继续进行,并视具体情况相应减少所属单位次年申报教改的立项数额。
3. 验收不合格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该项目主持人及主要参与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陕师院教〔2017〕90号),2017 年以前立项且超过5年没有完成结题的项目,项目终止,项目经费追回,该项目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4. 对研究实施不力或难以按原定计划完成的项目,所属单位可向学校提出予以终止的建议,经学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
1.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
2.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
3. 结题验收合格项目成果汇编封面样式
4. 其他项目所需表格见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目
教务处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