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学籍管理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陕师院教[2017]49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预警及学籍处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预警及学籍处理的对象
本次学籍预警的对象,主要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因学习成绩、考勤等原因累计达到留级和退学预警及条件,需要进行留级和退学预警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
学籍处理的对象包括:长期旷课、休学期满未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的、课程考试累计达到留级、退学门数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
二、工作内容与程序
(一)学籍预警
1. 各院(系)应对学生学业情况及时摸底清查,统计需要预警的学生名单,并由院(系)领导审定。各院(系)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对达到一般、留级和退学预警条件的学生做出相应的学籍预警,并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
2. 各院(系)应安排专人(至少2人)对被预警学生进行逐个谈话,认真做好预警谈话记录。要求学生思想上高度重视,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珍惜学校给予的改进机会,并根据本人学业状况制定学习计划。辅导员要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在校的学业状况。
3. 截止3月13日,各院(系)完成学生预警谈话,将《学籍预警通知书》寄送学生家长,并将学籍预警汇总名单及预警通知书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学籍处理
1. 各院(系)应对学生上课、学业成绩等情况及时进行清查,确定需要处理的学生名单,并由院(系)领导审定。
2.各院(系)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经院(系)党政会议研究,对达到留级和退学条件的学生给出学籍处理意见,将处理意见告知学生本人,听取学生的申诉,同时并通知家长。
3.各院(系)务必于3月13日之前将由院(系)负责人签署的学生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统一报教务处。经教务处研究签署意见后,提交校务会。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通过批评教育、劝导、说服、督促等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业指导,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以学生为本,以帮助学生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及时改进、促进发展为目的,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大学期间的各项学业。
2. 学籍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完备。
3.学生学籍处理意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具体事实及处理依据、相关证明材料(长期旷课的考勤记录、所在班辅导员及班委所写的书面证明、不合格的成绩单等)。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
教 务 处
2019年3月1日
附件: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学号 |
院系 |
专业 |
班级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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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你因违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 条相关规定。经 院(系) 年 月 日会议研究决定,向你发出学生学籍预警:①一般预警;②留级预警;③退学预警并告诫。如今后仍不刻苦学习或继续旷课,当不及格门次或旷课时数达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时,你将受到:①留级;②退学的学籍管理处分。 附表1: — 学年第 学期不及格科目与成绩
序号 |
课程名程 |
考试/考查 |
成绩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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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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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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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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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全学程不及格科目与成绩
序号 |
课程名程 |
考试/考查 |
成绩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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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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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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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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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 学年第 学期旷课/未注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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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
辅导员签名: |
院(系)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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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