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管理系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2016年11月04日 16:28  点击:[]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落实学校《关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实施办法》(陕师院教〔2016〕37号),树立科学的教师教育质量观,进一步明确提高师范生教学质量的目标与任务。坚持“人人参与、择优选拔”,教学基本功训练和教学技能培养并重,以及“学以致用、教学相长”的原则,以赛带练、以赛促练,提高师范生教学能力与水平。

二、           参赛对象

学前教育四系·环境与资源管理系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和专科生,以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为主。

三、           评选时间安排

根据学前教育四系·环境与资源管理系师范生专业布局特点,将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分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专科组、地理组三组进行。教学技能大赛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安排。

(一)动员报名

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第10周。教研室、辅导员、学生会分别进行动员报名,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以班级为统计报名,2016年11月11日前将管理系教学技能大赛报名名单交至学习部长沈永强,沈永强负责汇总名单并报管理系办公室田婧老师处。

(二)专科组比赛

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第11周。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专科组、地理组分别进行教学技能大赛比赛。

(三)本科组初赛

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第11周。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进行初赛,根据初赛成绩择优推荐12同学参加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代表参加系级复赛。

(四)本科组复赛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第12周。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进行复赛。

四、           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竞赛内容

大赛由教学设计、模拟上课·板书和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20%、65%、15%。学前教育专业主要考察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五大领域中的相关内容),无教材要求。地理专业的比赛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课程(限七年级至九年级),教材以人民教育出版社为准。

1.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能够充分体现教师创造性教学的“文本”,主要涵盖目标设计、内容分析、学情分析、过程设计、延伸设计、文档规范和设计创新等方面。参赛者应结合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及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现实、教学要求、课程目标等发生的深刻变化,针对指定内容进行教学设计,解决教什么、怎样教的问题,使教学过程最优化。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选手须向评委提供授课的纸质版教学设计7份。模拟上课·板书环节,每位参赛选手需准备5节课教学内容的ppt文档,每节课15分钟以内。原则上采用板书与多媒体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授课。

2.模拟上课·板书

模拟上课·板书指参赛者依据教学设计方案,自主选择一个“教学片段”或“环节”进行模拟上课。应能够突出新课程理念,展示驾驭课堂教学的艺术,体现创新精神和课堂教学研究的能力。板书在模拟上课过程中呈现。参赛选手可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教学用具。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现场答辩

参赛选手模拟授课完毕后,评委将针对其教学设计和模拟授课环节进行提问,参赛选手须现场作答。旨在考察参赛者应用学科教育教学知识解决教学问题的能力、思想的深度及思维的敏锐程度。时间为不超过5分钟(不包括评委提问时间)。

(二)竞赛要求

1.授课采用板书与多媒体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授课,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授课内容由评委组长抽签确定,专科组授课内容自定,各参赛选手均须向评委提交授课的教学设计。

2.各教研室应为参加系级比赛的参赛学生安排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进行教学指导,幼儿园管理教研室应为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参加学校复赛和决赛的学生安排一到两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五、           比赛规则

(一)  参赛顺序

学生会负责抽签确定参赛选手的参赛顺序;在每场比赛前30分钟到达现场,参赛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顺序。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在正式上台参赛前抽签确定具体教学节段(5选1)。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专科组和地理组学生自行确定授课内容。

(二)  成绩公布、名次排列

每组前3位参赛选手比赛成绩待第4位参赛选手讲授完毕后一并公布;从第5位参赛选手开始,依次现场公布上一位参赛选手得分。比赛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决定参赛选手在本次比赛中的名次,得分高者列前。

(三)  时间控制

比赛采用公开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位参赛选手讲课15分钟。比赛时由主持人宣布每位参赛选手讲课的开始时间,并在13分钟时进行提示。少于12分钟或超过15分钟,均扣除平均分1分。

(四)  评分标准与计分规则

1.评分标准:

管理系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评分标准》,对参赛师范生的教学技能进行评议打分,最终确定比赛名次与各类奖项。

2.计分规则

参赛选手最终得分为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三项得分的加权平均分。

(1)教学设计由评委在比赛前期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其教学设计得分,满分20分。

(2)课堂教学在参赛选手讲授结束后,由评委当场给参赛选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其课堂教学得分,满分65分。

(3)现场答辩在参赛选手答辩结束后,由评委当场给参赛选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其现场答辩得分,满分15分。

(五)  异议处理

参赛选手对比赛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材料,向大赛领导小组反映。

六、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强  屈军礼

副 组 长:邢兰芹  高  昆

组    员:葛公文、陈秀端、靳慧芳、徐晗、白艳、傅瑜、闫春、吴思瑾、方昭。

(二)评审委员会

组    长:李  强

组    员:葛公文、邢兰芹、陈秀端、霍云霈、靳慧芳、时媛、徐晗、朱冬、魏旭朝、刘美涛、田婧、高海瑞、沈永强。

七、           表彰奖励

(一)管理系专科组比赛和本科组决赛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对参赛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八、           推荐学校复赛学生

(一)推荐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本科组决赛成绩推荐前7名选手推荐参加学校复赛。

(二)参加学校复赛选手准备

被推荐参加学校复赛的选手严格遵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实施办法》(陕师院教〔2016〕37号)和《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实施办法》(陕师院教〔2016〕37号)文件要求参赛。

 

学前教育四系·环境与资源管理系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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