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相关问题说明

2019年11月18日 14:49  点击:[]

1、如何认定“家庭”?比如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家庭如何界定?

一方面看户口本,只要在一个户口本上就认定为一个家庭;另外看关系证明,如果没有跟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只要能开具关系证明,也可以认定为一个家庭。比如小明与爷爷奶奶(非低保,非贫困残疾)在一个户口本上,与父母(低保)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只要能开具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社区或村委会开具)就可以认定该生为低保家庭。

2、若出现申报类型重复,优先以“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3、建档立卡的名单去年是12月以后省上才审核通过,今年这个名单怎么处理呢?

按照省上文件要求,今年满足建档立卡申请条件的学生,须自行到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只要证明真实有效即可。

人社厅正在与教育部门沟通,如果当地无法开具该证明,能否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名单提前下发到各学校,由各学校统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名单”证明。

4、以“贫困残疾家庭”申请的毕业生,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无法出具“贫困家庭证明”,该怎么处理?

经与省人社厅沟通,“贫困家庭证明”不再限定必须为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可扩大至乡镇级或乡镇级以上相关部门。

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申报。例如在本科毕业学年已申请过,研究生毕业不能再申请,请各位老师做好筛查工作。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70号)文件要求,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各学校应在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集中申报工作。请各学校尽快将补贴申报人数进行摸底,并反馈于我处,以便我中心合理安排各高校申报时间。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与配合!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四届西安大学生求职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电子商务行业面向2019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关闭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号教学楼D327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二路   电话:029-81530153   邮编:710100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