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以及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政发[2017]112号)精神,西安市2019年将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2019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且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9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均可。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1、毕业生家庭为低保家庭:指毕业年度内(2019年度)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
2、毕业生本人身患残疾。
3、毕业生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
4、毕业生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贴。
二、 申请程序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6日前交至各院系。
(二)院系初审
各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3月12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及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1)纸质版报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就业中心邮箱:ssyjyzx@126.com。
(三)学校审核
3月26日前,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名单。
(四)上级审核
公示结束后,就业指导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申报名单及材料上报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放补贴人员最终名单以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三、毕业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清晰。
(三)本人在校期间所正常使用的开户行所在地为陕西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右上角注明户名、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
(四)按申请对象类型的不同需提供以下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只需提供申报材料前三项即可。
2.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任何一年享受即可)
类型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可查询到贷款的毕业生,提供银行网页截图。
类型二:享受其他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需提供贷款合同确认函、进账单、贷款回执或电子凭证等一切能够证明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证明。
3.低保家庭:
(1)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附件3)。
备注:低保证明须注明学生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须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须体现该家庭或该学生毕业年度(2019年)仍在享受低保待遇(若低保证明无法体现,须提供低保发放银行出具的包含2019年的低保发放明细),落款公章为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局的公章。
(2)户口本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须证明申请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低保证持有人为户主的,提供户主页和申请人页的复印件;低保证持有人为非户主的,须提供户主页、低保证持证人页和申请人页内容的复印件,或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若因父母双亡等原因产生供养关系转移的情况,需要当地相关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4.本人身患残疾:
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大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
(二)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发现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9-81530082 029-81530327
举报信箱:ssyjyzx@126.com
联系人:李智 宁忱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