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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实习管理规程
2011-03-06 12:32  

第一条 生产实习是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完善和补充。其目的是,通过实习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能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为学生毕业后走工作岗位打下了基础,同时也检验了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教学改革、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并为他们能顺利与社会环境接轨作好充分的准备。

第二条学生一般在第六学期进行生产实习。生产实习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等方式进行。集中式生产实习是指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按照生产实习大纲的要求,集中到一个单位或几个单位按照统一的实习进度,统一安排进行的生产实习活动;分散式生产实习是指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生产实习大纲和学院审批实施的实习任务,分散到若干个单位进行生产实习的活动。

第三条生产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6周。

第四条生产实习由教研室在主管教学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研室的职责是:

(一)按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生产实习大纲(包括实习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经系主任签字确认后,系统一上报学院教务处,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同时将实习大纲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二)认真选择好实习地点。选择实习场所应注意:

①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要求。

②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

③生产较正常,且对学生生产实习较重视的厂矿企业、集团公司及研究机构。

(三)做好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践环节较熟悉、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一般按1:15~20(学生数)的比例配备。

(四)讲授实习报告的撰写方法。各教研室应向学生讲授实习中将涉及到的实习文本、实习报告的撰写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保证实习的效果。如分散实习就要将实习大纲等文件发给学生,做到人手一份。

(五)做好实习的动员工作。实习前要向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布实习纪律,进行安全教育。

(六)做好总结工作。实习结束后,召开实习教学工作交流会,认真总结实习经验,听取指导教师及学生对生产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讨论,对学生生产实习给出实习成绩。将实习总结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七)做好实习资料的保管工作。实习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将学生的实习任务书、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等实习记录资料以及实习总结保存完好,以备教学检查。

第五条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提前了解和熟悉实习单位情况,并保持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联系。

(二)生产实习期间,教师要加强指导,对学生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与学的活动,引导学生面向实际深入学习。

(三)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

(四)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五)学生在实习期间违返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指导教师应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系报告。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指导教师应定期按要求填写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

第六条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生产实习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生应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完成实习任务,在实习中要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注意培养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好实习记录,按时完成实习任务,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

(二)尊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三)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①学生往返实习场所应集体行动。实习结束后,要返家度假者应在出发前提出申请,由班级统一报指导教师批准。

②学生如因假期回家,个人前往实习地点者,必须在规定日期到达规定地点报到,迟到者作旷课处理。

③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关证明,经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离开实习单位,在外留宿,也不得擅自单独外出活动。

④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⑤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⑥实习期间,违反校纪规定者要受相应的校纪处分;严重违法乱纪者,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七条生产实习考核既是对生产实习的全面总结,也是对学生实习效果的检验。为了便于考核,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以下文本方可参加考核。

附件二:陕西教育学院生产实习任务书

附件三:陕西教育学院生产实习手册

附件五:陕西教育学院生产实习考核表

附件六:陕西教育学院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

附件七:陕西教育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

附件八:陕西教育学院实习安全协议书

(二)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必要时可加评语。

(三)成绩考核参考下列意见评定:

优: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习中无违纪言行。

良: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中无违纪言行。

中: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实习中无违纪言行。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但不够完满。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有违纪言行,经教育后能改正。

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或内容有明显错误。实习中有违纪现象,教育后不改或严重违纪。

(四)实习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实习,经费自理。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缺席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以上者,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

(五)实习成绩(及评语)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八条生产实习经费按学校预算下拨,由学院统一管理。

第九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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